前不久,石家庄飞机场民警抓获一名“飞机大盗”。此人专在飞机上盗窃乘客财物,为了作案,他在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里,乘坐飞机209次,多次在北京、上海、温州、沈阳、长沙、广州等地的航班上作案,得手率高达40%,案值超过40万元。经查,该“飞机大盗”系一名在逃杀人疑犯,曾在河南老家雇凶杀人,但凶手认错了人,武汉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一名副处级警官被错杀。(
一名被警方通缉的在逃杀人嫌疑犯,居然在15个月内乘飞机209次,成功盗窃财物40万才被发觉抓获,让人感觉匪夷所思。“飞机大盗”何以能屡屡得手?这让人深思。在我看来,此案凸显民用航空业的安全漏洞。
我们知道,乘坐飞机每人都要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登机前检验个人的身份信息,否则是不让登机的。这似乎为飞机的安全上了一道保险。可事实上,这名“飞机大盗”靠三张假身份证出入飞机如入无人之境,登机前的安全检查、身份验证等环节居然都没有查出其在逃杀人嫌疑犯的身份。可见,所谓的登机前的安全检查漏洞有多大,简直是形同虚设。我们不知道这是安检人员的粗心,还是安检系统在设计上存在问题,但总之问题不小。试想,如果一名意图劫机者也能凭一张假身份证蒙混过关、成功登机的话,后果将十分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