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长期以来,为防范自行车被盗现象,政府曾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几十年的自行车钢印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此后,由于自行车的普及,钢印制度和登记制度逐渐被废弃。但后来随着自行车盗窃现象的增多及其他原因,一些地方又试图恢复登记制度,但均未获得成功。
现在政府又重新搞一个自行车购销实名制度,乍一看起来似乎可行,但仔细分析,这一新思路会不会是看上去挺美呢?作为一个曾经十来次被盗自行车的公民,对于政府将开展的这一专项活动,我首先表示由衷地高兴和坚决地支持,但如果自行车实行实名制管理,是否会减少自行车盗窃的治安案件?虽然自行车实名制会为盗窃自行车的犯罪分子多上一把枷锁,毫无疑问,这一制度的核心就在于根据所有权人和自行车对号入座的原则,通过排查检验以确定自行车是否有被盗的嫌疑。可我首先怀疑的是,面对总数达4.7亿的自行车保有量,哪个机关有能力去检查?这样的检查会不会给公民带来更大的不便?
事实上自行车之所以盗窃现象严重,问题不在自行车购买者和使用者有什么错,而在于有关部门长期以来放任盗窃者为所欲为,很多警察总认为偷辆自行车没什么大不了,对这些案件不重视,出警不及时,严重存在以罚款代刑罚的现象,在有关部门的放纵和忽视下,才有了今天的自行车的失窃大潮。
南昌/小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