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似乎进入了一个“全民上书”的时代。
中国政法大学某教授因为对交通部征收养路费感到不满,便直接致信质问交通部部长;重庆律师王彦提出火车站票和坐票收取相同的价格不合理,立即就此事在一周内上书人大及铁道部;前不久郝劲松为了春运涨价的事写信给铁道路、姚建国就深圳福田警方公开处理卖淫女、嫖客的事件上书全国人大,以及周泽就养路费事件向全国人大上书,几乎每周,我们都能从网络上看到公民向有关部门写信或者向全国人大上书的新闻。
这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也是一个权利苏醒的时代。因此,一批律师、学者首先站出来借助媒体平台提出意见和要求,这对于推进法治思想和促进社会前进都相当有益。但是,从更高的角度看,如果 “上书”成了公民表达权利诉求的主要渠道,那么无疑是法治社会的病态表现。
因为 ,“上书”是一种非程序化的建议,权力机关是否答复和怎样进行答复完全没有规则可循,所以不能从根本上产生对公权力的制约。甚至可以说,权力机关愿意进行答复或者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措施改变是一种“恩宠”,而不愿意答复或者不进行改变也完全是一种本份。
在一个法治社会,公民“上书”当然可以成为公民表达诉求的一种渠道,但不能是一种常态。公民对于公共事务的关注和表达,应当有更多的正式的、能对立法和行政机关起到制约作用的渠道,比如说立法的游说,选举利益代表,成立民间行业组织,参加立法听证,舆论监督,通过诉讼制约等等;即使是公民“上书”,相关的机关也应当受到“上书”的制约,必须及时回复以响应民意民情。其实,随着法治社会的完善,权力机关及其领导人更应当俯身听取公民的利益诉求。
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头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公民上书”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法治进程中,发挥了其独特的法治启蒙作用,但我希望尽快结束“全民上书”的乱象,建立更多和更充分的民意表达渠道。一百多年前,康、梁的“公车上书”没能改变中国积贫积弱的局面,而法治带来了西方国家的“大国崛起”。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的形成和民主法治的建立,将是我们走向“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
赣州/海之波